关于经管房的政策的47号文件 建设部(87)575号文件 (2007-04-01 10:31:35) 标签:法律法规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的通知》 [发布单位]: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文 号]:(87)城房字第575号 [发布日期]:1987年10月28日 [生效日期]:1987年10月28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建委),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城市房管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镇落实私房政策工作,根据中央的政策规定,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存在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处理好城镇私房遗留问题,根据中办发〔1987〕7号文件精神,通知如下:一、继续抓好“文革产”的清退收尾工作。“文革”中没收、挤占的私房,在确认原产权人的所有权以后,如产权人不在房屋所在地居住或另有房屋,经协商同意可对原房作价收购。对发还产权的房屋,由房主和住户续租订约,并参照当地现行私房租金标准,议定房租,超过原租金部分,按中办发〔1986〕6号文件规定,由住户所在单位补贴。协商有争议的,由当地房管机关调解或仲裁解决。对需退使用权的房屋,首先是解决原自住房被挤占、产权人无房居住的问题。其余自住房经和房主协商同意,可转办租赁关系或作价收购。 对无法发还的少量“文革产”要逐户结案,逐户建档,写明存在问题,力争做到:将来房主随时交验证件(或办清手续),即随时处理。其中属于产权人下落不明、又无合法代理人或所有权不清楚的私房,可按《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代管,房屋所有人已死亡,又无合法继承人的私房,可按《民事诉讼法》(试行)第114条的规定,由当地房管机关提出申请,送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后收归公有。二、巩固私房改造成果,妥善处理遗留问题。私房改造是城市社会主义改造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正确的,必要的。因此处理私房改造遗留问题,必须从维护巩固私改成果出发,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行改对的不动,错改的撤销。 各城镇在处理私改遗留问题时,应依据1964年国务院批转国家房管局《关于私有出租房屋社会主义改造的报告》及说明并参照我部印发的(85)城住字87号《关于城市私有房屋社会主义改造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办理。凡是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原政策规定(含“两个”无起点改造),已纳入社会主义改造的私有出租房,根据中发(66)507号文件的规定精神,其所有权属国家所有,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对不符合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政策规定而确系错改了的,应撤销改造。原来文件没有规定的,不要开新口子,已开的要自行纠正。 对原出租房撤销改造后,经协商同意可采取不退产权而用收购的办法解决,对退使用权问题,主要解决:原自住房被错改,现无房居住;私改时房主住本地、没有留房、现无房居住或房主当时不在本地居住、没有留房、房屋收归国有前已迁回、现无房居住的一些人的住房问题。其余自住房,可转办租赁关系或作价收购。其他问题,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三、区别情况,分别处理代管房产。 1.中办发〔1987〕7号文件规定:“处理国民党军政人员出走弃留的代管房问题,主要是解决回来定居的一些人的住房问题,少数知名爱国人士回国定居可尽量安排原房居住,但不作为代管房发还。”各地在执行过程中,对安排给其居住的原自住房屋,可以由住用人自管自修,也可由房管部门按规定收租并负责维修。 2.由于无人管理、无合法代理人或契证不全,产权不能确立等原因,有关部门过去依照法令公告定期代管,逾期无人认领收归公有的房产,原则上已属国家所有。但如产权人当时在国外或在港、澳地区已取得华侨、港、澳同胞身份证,确未看到公告,要求发还的,可按“7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余的不再变动。 3.对解放初期代管、接管的其他私人房产(不含华侨代管房),不属于落实政策范围,现在不予处理。 对原拨给单位使用的代管房产,应由房管部门统一经营管理。如需继续使用,要建立租赁关系,按规定交纳房租。 对代管房产,管理单位要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不要轻易拆除和改建。如国家建设特殊需要必须拆除的,应对房屋现状作出鉴定和估价,拆除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给管理单位以补偿。四、因国家特殊需要不便发还原房或发还原房确有困难或因建设需要原房已征拆、改建而无法发还的,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按“谁用谁补、谁拆谁补”的原则作价收购或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偿。产权人无房居住的,由收购、征拆、改建或使用单位给予适当安排住房;安排的住房,可采用出售、出租的办法解决。 产权人在领回自住房时(包括退使用权的部分),原住的公房要同时交回。 因危房而淘汰了的私房,只补偿残值。因台风、洪水、地震等不可抗拒的原因而倒塌了的私房不补偿。 五、发还的房屋,除“文革产”需结算租金(结算办法由各地自定)外,其余均不结算租金。对增添的建筑物及设施,由双方协商,按实际情况,合理处理。 六、对具体案件的处理,也要做好衔接工作。 (1)在“7号文件”下达前,已按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落实私房政策的规定处理了的私房,不再变动。 (2)“7号文件”下达前,经产权人申请,主要证件齐全,并经房管部门审查属实,领导批已将处理意见告知产权人,产权人已同意处理的,在产权人交验全部证件、办清应办手续后,可按原规定政策办;但要限期在年底办完,逾期按新规定办。 (3)本人虽已申请,也交验了一些证件并已进行查证,但未将处理意见告诉本人或“7号文件”下达后才提出的,一律按7号文和本通知办理。 七、落实私房政策,处理私房遗留问题,牵涉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各级建委和房管部门,一定要经常向当地党委和政府请示汇报,争取地方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要加强领导,加强政治思想工作,要教育职工,克服畏难、松劲情绪,克服“收兵”思想;要教育群众,体谅国家困难,顾全大局。要多做少说,不宣传,要根据中央文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规划和办法,善始善终地完成这项任务。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如果是87年盖的,按正常来说,那里《土地管理法》已经出台实施,你爸爸或父亲的用地建房行为应该要经过土地,是87年做的,是不是说它是87年盖的。你27岁: 1,去办理土地证和房产证就是,你家的老房子如果是未批先建,现在也可以按补办程序,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农村宅基地是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向当地规划部门补规划手续,再凭规划手续经土地监察处罚补办用地手续,最后凭补办的手续材料办理相关土地证和房产证。你当地国土部门回答你的,可能就是说你没有房子的土地证和房产证、规划部门批准,你现在凭相关批准文件,必须有证。 回答分户的问题,你要通过分家析产分得你上辈人的房子,说明当时盖的时候,你当时刚好出生还小或还未出生;(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没完全说清楚你的情况;(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补办手续你可以咨询当地土地部门(国土所或土地所)和规划部门(规划所或住建所),我想你只要把情况说清楚,总会有办法把问题彻底问明白的。还有你若当心事情会被拒绝办理,那就去当地土地局和规划局找个熟人吧,至少会少一些冤枉路跑,你家里的老房子,附带说明一下农村宅基地的基本释义和申请条件:(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 2、申请条件你说你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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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委托对方最优价格本方最优价格即时成交剩余撤销五档即成剩撤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委托 (limit order) 客户向证券经纪商发出买卖某种股票的指令时,对买卖的价格作出限定,即在买入股票时,限定一个最高价,只允许证券经纪人按其规定的最高价或低于最高价的价格成交,在卖出股票时,则限定一个最低价。限价委托的最大特点是,股票的买卖可按照投资人希望的价格或者更好的价格成交,有利于投资人实现预期投资计划 对方最优价格委托:买进,优先,价格从低到高择低成交;卖出,优先,价格从高到低择高成交,当在极高位,接盘很大,卖出者货很多,能及时走掉,否则大家都知道了,就走不掉了,接盘很小时,不能用这个方式,否则非让你打到跌停 本方最优价格申报,以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本方队列的最优价格为其申报价格。就申报执行效果而言,本方最优价格申报相当于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以即时行情“买一”价格作为买入价格的限价申报或以即时行情“卖一”价格作为卖出价格的限价申报。 比如说,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如市场行情揭示“万科”的“买一”价格为6.10元、数量为6000股,此时某投资者采用本方最优价格申报委托买入“G万科”5000股;该投资者的本方最优价格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将以本方最优价格、即“买一”价格6.10元作为该申报的买入价格,并将其5000股买入申报保留在交易主机“买一”队列中等候配对;按“时间优先”原则,原“买一”队列中的6000股买入申报比该投资者的5000股买入申报优先 即时成交剩余撤销申报,也就是在不考虑行情信息差异的情况下,依次以“买一”到“买五”价格作为卖出价格或依次以“卖一”到“卖五”价格作为买入价格,同时如申报无法全部成交,剩余未匹配量自动撤销的申报方式 五档即成剩撤 :交易后,如果有没成交的自动撤销挂单。 五档即成转限价 如果没成交自动转到当时价格,挂在那里等待成交。 全额成交或撤销申报是指:以对手方价格为成交价格,如与申报进入交易主机时集中申报簿中对手方所有申报队列依次成交能够使其完全成交的,则依次成交,否则申报全部自动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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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房土让金计算: 让金土所权经济体现,属租性质商品房说,房产发商办理合立项发手续,必须办理土让手续,家按照土总体规划要求,定面积土使用权期限、条件转让给土使用者,并按规定收取土让金使用税(费) 二手房交易程土让金,主要针房改房即该房划拨土建造,交易需补交土让金北京,规定由买承担其计算公式:该套房屋建筑面积*本价格*1%指缴纳土让金,北京
&hfdpU4z · 带点交通配套?房山长阳站,都马上2W5+了。比如你买个100㎡的,按均价3W算(五环及五环以外),首付+装修+家具家电就是200W。参照二手房网站均价。1W5什么概念。位置偏点的,需要两个条件 -- 第一你有购房资格(北京户口或有连续五年社保/,如果有这个机会;个税),是不限购的,离天安门倒要近30公里?六环外五公里,西南角,房山某新盘,均价1W4+左右,也便宜的?也有啊,采育满庭春,均价1W,你去住吗?能买房,那买车都不叫事,外地车连续办理进京证就可以了,首付高。想不那么偏,下浮到1W5不能再低了?自住型商品房?有位置好的,轮不到你,第二你有钱,北京目前平米均价是3W6左右。按远郊(仍然是北京房产,不算河北房和小产权房)来估算,六环外再走老远,攒钱不容易呗。没有社保资格也可以买房,买房屋性质是“办公”的商住两用房。2W什么概念?六环以里,要六成左右,东南角,楼主觉得容易不,马驹桥某新盘,均价1W8+左右,离廊坊市中心才十几公里拿买房这件事来说,如果是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