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申请用公积金还贷,可直接到贷款银行提出申请,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书》(简称《委托书》),《委托书》的有效期至贷款本息结清后自行终止。采用一次性还款或停止还贷若干月法的,在1-3月份签订《委托书》,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4-8月份签订《委托书》,9-10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在9-12月份签订《委托书》的,次年4-6月份办理公积金还贷。采用逐月还款法的,在银行受理的31天后办理公积金还贷。 采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住房组合贷款或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买房人,均可办理公积金归还贷。买房人的配偶、直系血亲,均可以利用自己公积金还贷。 ′更公积金还贷方式,须向贷款银行提出办理变更委托的申请,并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但办理公积金还贷方式的变更,必须在原委托或变更委托满一年以后。贷款本息结清前,买房人可与贷款银行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终止书》,办理终止委托,但一年内不可再办公积金还贷委托。
可以看出,如果合伙企业引入资本的话。又因为:合伙企业一般不设置“资本公积”账户。更好的方式是合伙企业成立一个全资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由投入资本引起的各种增值可直接计入“合伙人资本”账户。合伙企业也不需要设置“盈余公积”账户,合伙企业实现的利润应通过提款或追加投资方式全部分给合伙人。由于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人个人投入资本或撤出资本除规定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外未加其他约束,因此合伙企业应通过协议规定减资条件和提用资产的限额,以防止合伙人任意减少投资或任意提用合伙企业资产,保证合伙企业的正常经营。通过上述,资本方应该是以合伙人的身份进入(往往也是资本方难以操作的事情)合伙企业没有资本公积。因为合伙企业的特殊性,所有合伙人无限连带承担责任,因此,进入合伙企业和退出合伙企业都需要所有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