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证的房子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成为房地产权证。 1、“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成为房地产权指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共有权证等8 种证书。 2、在上海、深圳等地,一套房子只有一张证已经实施多年。以上海为例,大多数房屋只有一张绿色的“房地产权证”,这张证上载有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所有权、年限、土地的宗地图、土地性质等,包含有其他城市房产证和土地证里的内容,市民在办证时只要跑一趟房产部门就能搞定。
商业、旅游,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为加强政府对土地价格的宏观调控、住宅出让终止时间不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第55号令)第十二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十三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由国务院规定并按用途确定:即居住用地七十年,规划部门在发出规划选址意见,教育、科研。据55号令第11条“综合用地为50年”的规定,从1994年起我们在与受让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约定,凡综合用地均为50年(其中居住50年),土地出让金也因此计算的是50年的出让金。 二,势必会出现一栋建筑中,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50年进行限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从合法性的角度分析,市政府以重府发(1992)153号文颁布了土地基准地价和公示地价。地价政策的颁布,极大地推动了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改革。据国务院55号令第12条规定。 从合理性的角度分析,一是我市多数房地产开发以商业与住宅混合类型为主,一个项目中若按商业、住宅最高出让年限确定出让年限、文化、卫生,据我市主城区组团城市的特点,均确定为综合用地(含部分商业用地)。因此,我市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与国家规定居住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七十年并不矛盾,符合国家上位法的规定、体育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期届满,房屋残值所剩也不多,明确土地用途时,工业用地五十年一、我市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50年进行限定的背景 根据1990年国务院55号令,我市自1990年开始实行有偿使用制度,居住用地出让年限最高为70年。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发表后,我市为加大旧城改造力度,以地招商引资。加之《物权法》已原则性规定个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可自动续期、娱乐用地四十年,带来处置时的困难;二是房屋的使用寿命一般都在五十年。因此,对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按照五十年进行界定,也可有效降低购房者成本,让利给终端消费者
土地使用证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土地使用证内各项数据和编号,如单位名称、四至、土地数量、位置、土地变更等,必须与土地登记表相一致。土地使用证附图可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底图或地籍图透绘获得。随着面积和界线的变更,附图也应作相应改动。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国家土地管理局统一监制,市、县人民政府颁发,土地管理机关填写,发给依法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并由其保存。其主要内容包括:①土地使用者名称、地址、图号、地号、用途、批准使用期限、四至、填发机关签章、年、月、日。②城镇土地使用中用地面积,其中建筑占地,共有使用权面积,其中分摊面积,土地等级;农村土地中土地总面积,其中地类面积。③备注。④变更记事。⑤附图以及证书的编号等。
房产证及土地证的作用 (一)、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1、房产证首先起到房管部门登记行为已经正确完成的证明作用;
2、房产证最重要的作用还是保证登记活动的安全。房屋权属依据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不在权利人的控制之下,如果工作人员擅自更改,权利人就面临失权的危险。所有登记机关有必要再向权利人发放记载与登记簿内容相同的房产证。
(二)、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目前我国颁发的土地证书有三种:
①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②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③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证即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注明土地使用者、年限及用途的证明,类似房产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