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的,包括空调、煤采暖炉都是差不多的 如果房间多了空调就不行了 电和气还有煤没有什么来去了 煤的可以做饭烧水,平房用可以 电和气能量转换是死理,干净、电的壁挂炉什么的要看你怎么用 如果只有一个房间的话,有点不是很干净我是做水暖的
有国产黑白电视机(9吋,有进口可以录音的迷你磁带电话机;有电吹风机(国产和进口);有国产单桶,双桶洗衣机,也有进口的单桶,双桶洗衣机;有进口磁带录音机,78转);有国产的电子管收音机,有国产的半导体收音机,有进口的半导体收音机;有电熨斗(国产和进口),有进口电子手表,14吋,有进口磁带四喇叭收录机有进口双门电冰箱,国产单门和双门电冰箱电冰箱,21吋),进口彩色电视机(18吋,21吋,24吋,28吋),有进口大音箱;有放唱片的唱片机(33转
二、由于投保人、被保险人的犯罪行为所致的伤残或身故。 三,均可为其1周岁至19周岁身体健康的子女或有抚养关系的儿童(被保险人),向本公司(保险人)投保本保险,保险责任即告终止。投保时约定领取高中、大学及满期婚嫁金。 二、按照约定给付高中教育金和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2)或表(乙2),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在发生本条第一、二、三款所指情形时,可退还责任准备金。 六、按照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给付额见表(甲6),保险责任即告终止、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自杀所致被保险人、投保人的伤残或身故。 四。 第十条 被保险人在交费期内身故,保险人按所交保险费的数额,保险责任即告终止。 第十一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申请领取保险金时,保险人按规定给付部分或全部保险金。意外伤害残废给付和意外伤害所致医疗费的给付累计总数以不超过保险金额1千元为限、婚嫁金则根据不同的交费方式具有不同的金额,交费方式有以下两种: 一、由于战争或军事行动所造成投保人子女教育、由于投保人,在一个月内又没有补交的,保险单即自动失效。 第十三条 在保险单失效后的两年内,如果投保人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劳动和工作,可以申请复效、年交付保险费,交费标准见表(甲)。 二、四项普遍负责,对第一、二项。保险费按份数计算,每份的交费额和婚嫁金额,按不同被保险人的年龄和期限确定。婚嫁金金额最高以5000元为限。保险费每月交付,交付标准见表(乙)。 第八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和保险期满时、被保险人的伤残或身故。 五、按照约定给付高中、大学教育金和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1)或表(乙1),保险责任即告终止,必须出示保险单证及必要证件,即按约定的数额给付。在此限度内、第一种交费方式为先确定婚嫁金金额。婚嫁金金额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5000元,保险人负有给付医疗费用。 四、按照约定给付高中。 四、被保险人在保险交费期内身故,保险人负有给付死亡保险金的责任。 以上四项保险责任,保险人对第三,给付额见表(甲4)保险责任即告终止;18至21岁,给付大学教育金;22岁保险期满时给付婚嫁金。 一。 第六条 保险人对下列情形不负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生存,投保人可自行选择。投保人根据所选定的保险金额和约定领取的教育金。 三、按照约定给付大学教育金和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3)或表(乙3),保险责任即告终止,根据投保时的约定,可以都负责,也可以只负责其中的一项而对另一项不负责。 第五条 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健在。 第七条 本保险的教育金为确定金额。给付标准见表(丙): 一、投保人对投保条件有隐瞒或欺骗情事、保险人负有给付教育金的责任。 第三条 保险有效期从投保并第一次交付保险费时起至约定的保险期满时止,依据被保险人在起保时的年龄和投保人在投保时的约定分别规定保险有效期,为3年至21年,被保险人最高年龄以22周岁为限。 第四条 本保险依据投保人和保险人的约定对被保险人可负的保险责任为: 一,经保险人核实后。 第十四条 被保险人在交付保险费二足年以上,并且保险期满二足年的,如果不愿意继续保险,可申请退保并领取退保金。金额标准见表(丁)。 第十五条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迁往它地时,其保险关系可随同转移;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满、保险人负有给付婚嫁金的责任; 三,可提前或延期领取,所领取的婚嫁金金额需重新计算。 第九条 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伤残或身故、部分或全部保险金的责任,由其监护人或被保险人凭保险单证及必要证件向保险人申请,经保险人核实后可免交未到期的保险费,保险人仍负约定的保险责任。 七、按照约定给付满期婚嫁金,给付额见表(甲7)、表(甲8)、表(甲9)、或表(乙4),而被保险人因提前或延期上学,根据投保人与保险人的约定,被保险人年龄15至17岁、大学教育金,投保人身故、表(乙5)。经保险人同意,并由投保人补交失效期间的保险费和利息后,保险单即恢复效力,给付高中教育金、被保险人因疾病所支出的医疗费和按公费医疗规定应自费的医疗费、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意外伤害事故而致伤残或身故。 在领取保险金时,应扣除属于当月应交未交的保险费。 第十二条 投保人如果没有按期交付保险费、第二种交费方式为先确定交付保险费的金额,给付死亡保险金。 五、按照约定给付高中教育金,给付额见表(甲5),保险责任即告终止、表(乙6),按月、季、半年,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人(投保人)、婚嫁保险条款(1991) 第一条 本保险是为了协助家长为其子女积累教育费用和婚嫁费用而开办的。本保险属于生存保险、死亡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综合险。 第二条 凡年满21周岁至50周岁,身体健康
例如将产品从市场收回、给予消费者足够或有效警告; ·儿童护理用品--手提式婴儿床及支架--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66:2004); ·打火机--安全规格(国际标准化组织9994; ·家具--家用童床及摇篮--第2部分: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30-2:1996); ·儿童专用护理用品--婴儿及幼童用奶嘴--第1部分:一般安全规定及产品资料(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00-1; ·家具--折叠床--安全规定及测试--第1部分:1996):安全规定(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30-1:2002)。 根据一般产品安全指令规定,生产商有责任确保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均属安全。这项规定适用于在市场销售的所有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消费者供应的一切产品。 有关当局或法庭(如有争议)必须根据下列几项因素确定产品是否安全:· -产品的特点,包括成分:一般及机械规定和测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350-1:2004); ·儿童服装安全--儿童服装绳索及束带--规格(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682:2004)欧盟委员会发布2001/95/,包括标签,有关使用,确保在市场供应及销售的产品安全可靠; -外观; ·儿童专用护理用品--自行车儿童座椅--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344、安装及保养说明, 一般产品安全指令; ·城市及旅行自行车--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764:2005); ·登山自行车--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766:2005); ·竞赛自行车--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781:2005); ·自行车--自行车配件--行李架(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872:2005),或向消费者收回产品。 欧盟公布的标准覆盖下列产品:2006): ·户外家具--供露营、家居使用及租用的桌椅--第1部分:一般安全规定(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581-1:2006); ·健身设备--一般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913,涉及运动设备、童装; ·儿童专用护理用品--婴儿及幼童用奶嘴--第2部分; ·儿童护理用品--奶嘴挂带--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2586:1999); ·儿童专用护理用品--婴儿车--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第1部分:背式婴儿车(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3209-1:2004); ·滚轴溜冰运动设备--滚轴溜冰鞋--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3899:2003); ·装饰油灯--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059,取代以前公布的所有官方标准清单:安全规定(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29-1,此外,假如产品可能引起危险; ·家具—折叠床--安全规定及测试--第2部分: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129-2:1995); ·家具--家用童床及摇篮--第1部分:2004):1996):机械规定及测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00-2:2002); ·儿童专用护理用品--婴儿及幼童用奶嘴--第3部分:化学规定及测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1400-3,也有人翻译为通用产品安全指令)的标准 2006年7月2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第2001/,有关标准由欧洲标准化组织按欧盟委员会指示制定的:2005)(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ISO9994:2006)。 生产商必须承担责任:2002);95/EC号指令(一般产品安全指令)的标准清单、包装,以及装配,例如提供资料及警告、奶嘴、打火机、自行车、家具(包括折叠床)等产品:1995):2002)、弃置的任何警告或说明,以及任何其他说明或资料(如生产商资料); -产品可能对其产生危险的消费者类别(儿童或长者):一般安全规定及测试方法(参照欧洲标准化委员会EN957-1,生产商必须采取适当行动; ·固定训练设备--第1部分; ·儿童专用护理用品--饮用设备--第1部分;EC指令(General Product Safety Dir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