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已经签订,现对增加的业务范围我方建议签补充协议,但对方持意要签合同附件作说明,请高人指点一下合同的附件在主合同已经签订完后是否有效,这样的附件是否能作为合同的有效补充。这二者是否有区别?如果要签订是用补充协议好点还是附件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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